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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地址: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64347001223886

1Q :柴有个习惯,问问题时经常以“但是别人可能会这么说。。。”来引出下面的话。这种方式是不是可以改变一下,怪别扭的。

A:是,我常用转述来避免记者的个人看法,你说的别扭,不知指什么?句式上的一律?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呢?

2Q:这个节目挺感人的。但是让那个女孩直面镜头是不是有点残忍了? 这个留言下面有一个跟贴:“她有什么不能直面镜头的?难道要她蒙着脸躲到角落里去过一辈子?她敢于直面镜头,敢于自信的站出来,会得到更多人的关爱和鼓励,残忍何在?”

A:嗯,可能因为在现场,何小敏给我的触动就在于她的平常。她坐我对面的时候完全是一个普通的初三女生,闲聊好朋友和功课的压力,跟她交谈五分钟就会觉得,容貌算什么,镜头就应该平常地注视,谈不上残忍,也用不着因此去额外的关爱和鼓励。知道了她小时候的瑟缩和曾经抽打自己的痛苦,就会觉得这十六岁女孩的平常里有多大的力量。

5Q:是你改变了,还是我们本来就看错了你?曾经感动过我们的你的执着、你的敏锐、你的责任感,都到哪里去了,拍这样看似感人实则回避核心问题的片子你快乐么?法律的公正是靠法官替被告抚养弃儿来维护的么?法制建设是可以通过执法人员的仁慈来完成的么?法官的母爱爆棚可以弥补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么?国家电视台的一个社会栏目的名记是更应该关心一件好人好事还是整个社会体系的健康发展? 

A:呵呵,理解,但这才刚几期啊,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别急,姑娘。  

情感本身没有错,煽情的可厌之处是在于刻意激发和煽/动.我们还不至于有这样的动机,只不过感动这种东西不是面对面的核心价值,靠它当然不行。对现实的批判和认识不足的话,徒有感动就显得贫弱。至于为什么不足?说过不找理由,只自我省知。

但是你说的问题我们需要探讨,陈法官可以判何的母亲遗弃罪,她为什么没有判?节目中有所说明,她可以很简单地判决,但她想留下最后一条伦理上的救济之路。这一点已经超过了司法的责任,是的。但是这个超过,她是从何小敏的根本诉求为出发去下的判断,可以从法理上去探讨这种思路的优劣,但我不认为她只是母爱爆棚或者仁慈这么简单,她认为法律不是判案,而是调整人类关系的手段,所以她认为自己在寻找最好的手段。这个手段用她的话来说她要人们“信服,而不是屈服于法律”。

挺身入局,让我们想想,要解决何小敏的问题,社会保障体系或者法制建设是重要的,但是再问,是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诉求?换作是你,怎么处理?是否有比陈更好的处理办法?

在出发前,我也对用道德与法律的交织有疑问,或者干脆说吧,我第一反应就是警惕。不过这次采访对我是有启发的。霍尔姆斯大法官说过,“法律其实是大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他们对于法律的判断往往不是基于逻辑,而是基于人生经验”,陈燕萍的处理让我重新思考“法律的杯子底到底是什么?”

如果节目看上去象好人好事,那不是这个题材本身的问题-----不管它是不是个典型报道,被媒体呈现了多少次,这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制作者第一有没有思考能力,第二有没有通过技术呈现出来?这两者恐怕都不够。当然,对当下的记者来说,还要问第三个问题。

采访黄金宝的时候,他的教练说过最大的难题在于“如果明知得不了金牌,还努力吗?”

第三个问题就是,“如果思考的结果不能呈现,你还思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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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施晓晖同学写了一大段,写得很好,最后一句是“调解如果是基层工作的主调,那么为什么是一个法官去做?”

欢迎归来,这也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与朋友之间的分歧讨论比较多,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这种做法迹近荒诞,也有一类赞成的观点认为精英主义者根本不了解中国农村,只是把法律教条化。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有时间的话,就算做下一篇博客的主题吧。

7 Q 一直很疑惑为什么你会说在靖江采访时聊起卢安克,今天算是有了答案,都是有信仰的人,都是为了信仰能够坚持的人,而且都是奉献的人,都是能够坚持奉献的人。A 卢和陈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从来没有坚持,如果是为了,我根本坚持不下来”关于奉献,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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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静

柴静

246篇文章 9年前更新

记者、主持人、作家。2014年从央视离职,2015年初推出空气污染深度调查《穹顶之下》。我没有在任何国内网站开微博。有事情请发信chaijingnew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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